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.15%。为实现公
公司 2019 年末不进行现金分红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,公司2019年度
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决策程序合法有效,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
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,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,
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》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,符
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
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
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》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,
经营的需要;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《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
的审查,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,是按照行业标
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,同意将该议案提交
变更,是根据2号高炉即将淘汰的实际情况作出的,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